平台服务协议
2025-07-16 09:55
第一条 特别提示
1. 用户在注册、登录或使用平台服务前,须仔细阅读本协议及附件《隐私政策》《用户信息收集使用规则》全部条款。
2. 平台以加粗、下划线等方式对免除或限制平台责任的条款(如第七条)进行显著提示,用户点击 “同意” 或使用服务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协议约束。
3. 若不同意本协议任何条款,请勿使用平台服务。
第二条 定义
· 用户:符合本协议规定条件,同意遵守平台规则并使用平台服务的个人或机构,分为买家(购买商品)和卖家(出售商品)。
· 个人信息:指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用户身份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 平台:山东齐鲁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平台:http://www.qilushangye.net/),仅作为交易信息展示、撮合的第三方媒介,不直接参与商品交付或货款结算。
第三条 用户资格
1.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体可注册为用户:
· 年满 18 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未满 18 周岁但经监护人书面同意的自然人;
· 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等。
2. 无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经营资格的组织不当注册的,平台有权立即注销账号,并保留向其监护人或法定代表人追偿的权利。
第四条 用户权利与义务
4.1 权利
· 使用平台功能:发布 / 查询商品信息、参与社区互动、享受资讯服务等;
· 账户管理:修改密码,对账户内行为负责;
· 纠纷处理:因交易产生纠纷时,可要求平台协调或通过司法程序要求平台提供交易资料。
4.2 义务
· 信息真实:注册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需真实准确,变更后及时更新;卖家需提供经营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品牌授权书)。
· 账户安全:不得转让账户,确保交易信息(商品描述、价格等)真实无误导;
· 合法交易:
· 不得买卖违禁品(国家禁止 / 限制销售、侵权、违背公序良俗的商品);
· 不得发布违法违规信息(虚假宣传、恶意评价等);
· 不得通过虚假交易、互换好评等方式虚构信用;
· 自行承担交易费用及税费,遵守法律法规及平台规则。
第五条 平台权利与义务
5.1 权利
· 审核与管理:
· 对用户注册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存疑时书面通知用户补充证明材料,紧急情况下可先采取限制措施;
· 对违规信息(虚假交易、恶意竞价等)可删除或限制展示;
· 对用户侵权、违法或违反协议行为,有权公示并采取限制 / 终止服务等措施。
· 数据使用:用户授予平台全球、永久、免费的信息许可权(含复制、修改、分发等),平台可再授权第三方使用,但需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
5.2 义务
· 服务保障: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保障平台稳定运行,建立 7×24 小时投诉响应机制,48 小时内反馈处理进度;
· 纠纷协助:用户通过司法程序要求提供交易资料时,平台应配合;知悉纠纷后协助双方沟通;
· 安全防护:采取技术措施(如加密、监控)防范网络欺诈,对疑似欺诈交易可冻结账户并要求用户提供证明;
· 信息保护:不向第三方泄露用户个人信息,法律法规要求或用户同意的除外。
第六条 服务的中断与终止
1. 平台终止服务:平台可因以下原因终止服务,除用户违规外,需提前 30 日通知用户:
· 用户违反协议或超过 180 天未登录;
· 用户注册信息虚假;
· 协议更新后用户未确认新条款;
· 其他平台认为需终止的情形。
2. 用户注销账户:用户申请注销需平台审核,注销后平台在 30 日内删除个人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若注销前存在违规行为,平台仍可追责。
3. 终止处理:未完成交易的信息可由平台删除;用户行为导致平台被第三方追偿的,需赔偿平台损失。
第七条 平台责任限制
1. 平台仅为交易媒介,若明知或应知卖家利用平台侵害用户权益而未采取措施,需承担连带责任;
2. 平台不担保商品合法性、质量或用户履约能力,用户因交易受损的,平台根据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3. 用户下载平台资料导致设备损坏或数据丢失,由用户自行负责;
4. 平台链接的第三方网站内容由第三方负责,平台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因战争、自然灾害、政府行为、黑客攻击等不可抗力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担责。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按其现行规则仲裁,仲裁终局;不适用于仲裁的,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 协议修订
1. 平台有权根据法律法规或业务需求修订本协议,修订前通过平台公告公开征求用户意见,修订后生效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后 7 日;
2. 用户继续使用服务即视为接受修订内容。